尊敬的学生(幼儿)家长:
交通安全事关家庭幸福,牵系社会和谐。“车祸猛于虎”,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人、车、路俱增,涉及学生(幼儿)交通事故时有发生,给许多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。爱子、爱孙、爱家庭,忽视安全等于零,遵守交通法规,是最好的“护身符”。
每一片生命的绿叶,都需要安全这道阳光的呵护。即日起,市公安局、教育局联合开展全市中小学生(幼儿)交通安全“护学行动”,希望通过开展“守交通规则,当文明市民”、“关爱学生,保驾护航”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,“小手拉大手”引导更多的人加入到倡导文明交通行列中来,形成警民联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强大合力!
每一个安全的承诺,都需要我们共同携手来兑现。目前,我市正在开展城市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,重点严查严管酒(毒)驾,机动车乱停放、闯禁行,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、摩托车超员、非法安装遮阳伞,电动自行车(含超标电动车)无牌上路、违规载人,行人闯红灯、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。我们倡导“文明交通”,希望各位家长以实际行动,争当遵守交通法规的好市民、文明交通的好模范,拒绝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!同时,我们热切希望你们配合社会、学校和老师加强对孩子的教育,强化孩子“知危险、会避险”、“守规则、保安全”意识,全面掌握安全行走、安全骑车、安全乘车的基本常识,增强交通安全观念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:上学、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公路上游玩、嬉戏,走路要走人行道,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,过马路做到“一停、二看、三通过”;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骑自行车上路,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,低年级和幼儿园的孩子,家长应按时安全接送。
尊敬的家长,孩子的安全是你我共同的牵挂。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,文明出行,从自己做起,从现在做起,共创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,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!
真诚祝愿你们一生平安、阖家幸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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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明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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